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

社區巡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學習利用社區裡的設施

及認識各類行政機關位置功能

 


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

專業團隊的入班諮詢

專業團隊的治療師

入班諮詢示範

和老師家長交流引導學習的方式

一起努力加油




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

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

資源班實施計劃

臺中市霧峰國民小學資源班實施計劃
壹、依據 :
一、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。
二、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。
三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暨就學輔導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。
貳、目標
一、透過個別化教學因材施教,協助學生突破困境發揮潛能。
二、提供有效策略,協助身心障礙兒童養成獨立學習的習慣。
三、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就學輔導工作。
四、提供特教諮詢,協助家長、教師解決學生學習問題。
五、使身心障礙兒童在普通班有良好的生活適應。
參、行政組織:設置資源班工作小組
一、成員:由學校主管處(室)主任為召集人,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統籌規劃,邀集相關學校處(室)行政人員、資源班教師、學生普通班教師代表、校內具教育及心理評量人員資格之教師(以下簡稱心評人員)組成。必要時得邀請校外心評人員或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參與。
二、工作項目:主動篩選及轉介身心障礙學生應列為特推會年度重要工作事項。
臺中市霧峰國民小中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工作小組行政組織與執掌表
職稱
負責人
職務

校長
督導資源班工作推動
召 集 人
輔導主任
綜理資源班工作推動
    
特教組長
計畫擬訂、統籌規劃、推動與評鑑、資源班行政事務處理
    
教務主任
綜理督導編班、排課,成績考核等教務事宜。
    
訓導主任
統籌學生出缺席、獎懲記錄、協助資源班辦理活動等訓導事宜。
    
總務主任
統籌資源班各項設施及採購,支援教學所需之材料及設備等總務事宜。
    
會計主任
資源班相關會計事宜。
    
輔導組長
協助聯繫、輔導及諮詢服務等輔導事宜。
    
資源班教師
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、實施及協助評鑑、鑑定、通報、轉銜相關事宜。
    員
普通班
教師代表
協助課務及特殊教育理念推廣。
    
心評人員
教育及心理評量工作、協助鑑定、安置事宜
肆、 師資
一、編制:兩位專任教師負責。
二、資格:兩位教師均已修畢特殊教育學分,符合登記為特殊教育教師者,共同負責資源班之相關業務。
三、服務方式與項目:
   (一)轉介前諮詢輔導。
   (二)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與評量。
   (三)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。
   (四)執行適性課程與行為輔導。
   (五)蒐集及編製教材教具。
   (六)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之諮詢及支援服務。
   (七)輔導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及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。
   (八)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班級輔導及轉銜服務。
   (九)協助輔導室推動特殊教育之行政工作,如特推會運作、資源班工作規劃、特教宣導、親職教育、個案研討會議等。
伍、 學生來源及轉介方式
一、招收對象:
   (一)經本市鑑輔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。
   (二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確有特殊教育需求學生。
   二、校內篩選及轉介:
   (一)由普通班級任教師依據平日觀察、晤談、作業分析與其他評量結果,填寫轉介表。
   (二)結合校內補救教學或認輔措施,共同發掘學習困難或情緒障礙適應不良之學生。
   (三)學生家長主動提出申請,並填寫「施測同意書」。
   (四)資源班教師實施各項測驗、並透過觀察、晤談、篩選疑似個案。
   三、鑑定安置:
   (一)提送「臺中市特殊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」鑑定通過之身心障礙學生,合於入班標準,則安置於資源班。
   (二)未達入班標準,則回原班或轉介至適當特殊班或相關機構,繼續追蹤輔導。
陸、 教學實施
   一、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:
新學期開學二週內,依據所得個別學生之評量相關學習資料,參酌家長意見及期望,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,於開學一個月內完成,並經家長同意後實施。
   二、教學內容:
(一)依據個案個別特殊狀況設計適性的課程
 (二)普通班課程簡化及淺化:學習表現仍能大致符合普通班進度者,採普通班課程簡化淺化模式或自行編選替代性的教材。
   三、 教法:
(一)分組教學:依學生能力彈性分組,
(二)個別指導:不適於小組學習者,由資源班教師個別指導。
(三)獨立學習:個別練習及適合自己學習者(或使用電腦教學,由教師從旁輔導)。
  四、排課方式:
  (一)學生在資源班上課,以不超過其普通班上課總時數的二分之一為原則。
  (二)資源班之排課可採下列方式:
1、外加方式:利用升旗、班(週)會、早自修、導師時間、選修課程、空白課程等時間。
2、抽離方式:利用該科目上課時間為原則。
3、混合方式:兼採前兩款規定模式排課。
4、其他方式:諮詢服務、配合相關專業服務及入班協助等。
五、教學重點: 
(一)身心障礙學生以語言、溝通及生活訓練為主。
 (二)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與生活習慣
 (三)有重大學習困難之主要學科,如:國語、數學、自然......等學科。
  六、成績評量:
  (一)平時考查:資源班依教學內容設計平時評量,以便於記錄學生學習狀況。
  (二)定期考查 :學生在原班接受定期考查為原則。但有下列情形者可特別處理:
     1、學習適應困難之學生於定期考查當天至資源班接受考查完成試題,並准予延長考試時間。
    2、嚴重學習障礙學生得由資源班教師決定該科試題。
七、終止資源班服務:
  (一)資源班學生經資源班教師評估,學習情況改善、適應良好,並經學校特推會決議者,得終止資源班之教學服務。
  (二)如擬改變安置型態或回歸原班,應報請鑑輔會重新鑑定安置,學生於改變安置後,資源班仍應持續追蹤並提供諮詢服務。
  (三)轉銜:轉介畢業生至適合或學區內的國中資源班就讀。
 八、資源班課表:國民小學階段資源班每名專任教師每星期最低授課節數二十節。
柒、 教學設施設備:
  一、.硬體設備:電視、DVD放影機、投影機、CD錄放機、數位相機、電腦、印表機、教室用桌椅、黑板、資料櫃等多項教學設備。
  二、軟體設備:教科書、教材教具、教學影片、各類圖書資源班所需之設備均逐年增購。
捌、 經費:
(一)、相關經費由教育部、臺中市政府補助之。
(二)、特教經費用於購買適合學生的教材教具、圖書、電腦設備及教學軟體等。依預算編列,逐年充實設備。
玖、 學校應提供無障礙空間、位置適中之資源班專屬教室,以供學生上課學習。
拾、 本實施計畫經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項,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。